邵陽新聞網8月9日訊(通訊員 吳艷紅 胡五星)近期,新邵交警堅持疫情防控和日常公安交管工作兩手抓、兩手硬,在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時,科學安排部署警力,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“亮劍行動”,對酒駕、非法載人、摩托車安裝晴雨傘、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動進行整治。但卻有人心存僥幸,自以為疫情防控期間交警會疏于查酒駕,卻被交警查了個正著。
8月8日晚上,該大隊龍溪鋪中隊根據(jù)上級部署,在龍溪鋪鎮(zhèn)十字路地段設卡夜查。22時32分,民警在檢查小車駕駛員肖某時,見肖某臉色通紅,神情恐慌,疑似有酒駕行為。民警隨即對其進行檢測,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43 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。肖某持B2駕駛證,小車未年檢,民警對其進行罰款1700元,駕駛證扣15分并降級的處罰。
經詢問,駕駛人肖某飲酒后心存僥幸心理,認為在疫情防控期間,民警會以疫情查控為主而疏忽對酒駕行為的查處,于是鋌而走險。
新邵交警提示:疫情當前,請大家在做好防護的同時,從自身做起,杜絕酒后駕駛,安全文明出行。